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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本座黄东来

鎏京城外有座蜚声中外的高塔,金榜塔,因为每次新中进士,都会在此塔内壁上提名。

除了新科进士的名字,会被官方篆刻在墙壁上,金榜塔还会录写一年内,公认诗文夺魁的那些锦绣诗词,被选中之人,又被朝野誉为无冕进士。诗词佳句,将由儒家书院山主在内的十数位文坛大佬,在年末汇总评点,一般最多选出十诗词,如果一年之内有所欠缺,宁缺毋滥,无一上榜的年份,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这些诗词或者由本人书写,也可以交由书法名家代写,往往后者居多,诗字合璧于金字塔内壁上,熠熠生辉,自然更是天大的美事。

塔内墙壁极高极宽,而诗词佳句又被撰写得颇为小巧,故而举头望去,便会给人一种“南唐国祚,千秋万载”的感觉。

夜色中,一行人六人进入金榜塔,拾阶而上,塔内早已点燃灯火,亮如白昼。

登上顶楼第六层之前,半数人留在了第五楼,这三人皆是心腹扈从,互为犄角而立,人人面容肃穆,气息绵长,如滔滔大江,显然都是宗师级的高手。

三人皆身穿便服夜游金榜塔,两人气度儒雅,年龄相差一个辈分,另外一人器宇轩昂,身材伟岸,不到五十岁,浑身遮掩不住的粗粝沙场气息。

这三人,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是鎏京著名的结义三兄弟,当时一位是最根正苗红的皇亲国戚,一位是进入鎏京后一举名动天下的外地游侠,一位科举屡次失败的落魄寒士,因缘际会,三人意气相投便以结拜为异姓兄弟,而且之后从不藏藏掖掖,在最初几年里,喝花酒,斗权贵,办酒宴,三人几乎形影不离,二十年后,皇亲国戚还是那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皇亲国戚,游侠却靠着厮杀军功,成了权倾边关的实权大将,南唐边军砥柱之一,落魄寒士则一次次鲤鱼跳龙门,最终成为清贵无比的翰林院掌院学士。

只不过风水轮轮转之后,其余飞黄腾达的两人,对于那位与国同姓氏的大哥,态度仍是没有丝毫改变。

三人几乎每年都会相聚一次,这在鎏京早就是路人皆知的事情了,加上没能世袭罔替、而是按照宗藩法例降爵为三字王的那位淮安王,是出了名的没有野心之人,鎏京朝野对于他们的聚头,倒是从无非议,反而因为其余两人在文武上的巨大成就,赞誉颇多。甚至传言当今天子早年都拿这个开玩笑,说你淮安王是傻人有傻福,连朕也羡慕你的运气。

淮安王黄正央,正是此时仰头望向墙壁诗文的微胖老人,大腹便便,双手搭在白玉腰带上,借着辉煌灯光,眯眼望着最近的三诗词。

黄正央他这一脉,是地地道道的南唐皇室近支,自幼就粗野不喜诗文,喜好飞鹰走狗,素无大志大才。其祖父是南唐文帝之子,颇得文帝喜好,却主动放弃皇位之争,其父最终世袭罔替,成功获封为一字并肩王的“浏王”,封地广袤,且靠近京畿,几乎可以称为南唐皇室的诸王之,只是几个儿子内斗得厉害,可怜无欲无求的黄正央被殃及,藩王辖境被分割为四块,好在当今天子约莫是喜欢黄正央的脾性,给了最大的一块,并且赐封为淮安王,安字,在藩王众多名号之中,是极为尊荣特殊的一个金贵之字。

所以淮安王黄正央也是出了名的“太平郡王”。

墙壁之上。

有月色满床兼满地,江声如鼓复如风。

也有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

还有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

这位南唐头等郡王笑道:“吟景,思情,怀古。”

掌院学士虞万历微笑道:“皆佳句。”

言简意赅。

事实上,今年登榜诗词,虞万历正是点评人之一。

大将军厉淳身材魁梧,比两位至交好友几乎高出大半个脑袋,“老虞,你这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也好意思!”

黄正央附和打趣道:“老虞的脸皮厚,也需要你说?要不然能纳个孙女岁数的女子做小妾?”

那位掌院学士摇头叹息道:“交友不慎,悔之晚矣。”

三人并肩走向窗户那边,远望鎏京,黄正央轻声道:“这南瞻部洲,数千年死水一潭,是时候改天换地了。大风最早起于我南唐,也算一桩盛事,不辜负我南唐数百年隐忍不。更不枉我祖父忍辱……”

厉淳皱眉低声道:“慎言!”

虞万历哈哈大笑道:“也是怪事,我和大黄两人,一个生于帝王之家,一个居于帝王身侧,都不如你一个在边关打仗的莽夫胆小谨慎?”

厉淳冷哼一声,沉声道:“虽然大局已定,但切不可掉以轻心!史书上,如日中天却功亏一篑的可怜虫,要我给你们随便拎出一百人吗?”

黄正央转身伸手点了点这位功勋卓著的武将,“胆小如鼠,你和老虞换个位置才好。”

厉淳正色道:“大哥!”

听到这个称呼后,淮安王黄正央讪讪笑道:“好好好,今晚咱们莫谈国事,更不说天下事。”

厉淳欲言又止,有些恼火。

“但说无妨。”

虞万历摆摆手,收敛神色,“小淳,别看傅象刚刚吃了亏,此人不容小觑,你还是得盯紧他。”

厉淳点头道:“傅象此人必是我此生宿敌,我绝不会有任何轻视之心。”

虞万历又说道:“朱雀的太师庞冰,已经有成圣的迹象了,倒是比大隋那位早了些,就是不知道庞冰是不是被形势所迫,不得不操之过急。如果是成就儒家伪圣,自然更好。不过真正需要我们提防的朱雀儒士,有可能不是庞冰,而是……那人。毕竟瓜分朱雀一事,他出力极大,是顺势而为,庞冰一心护国,属于逆势而行,此消彼长啊,可怜庞冰……”

厉淳沉默不语。

这些事,其实归根结底,不过是世间儒家的自家事,更是稷穗学宫的门内事。

最后,身为南唐文坛霸主之一的虞万历,向前方伸出手,好似手握整座鎏京城,握紧拳头,然后缓缓递向黄正央,摊开手掌,笑眯眯道:“大哥,此方天地,就交给你了。”

这一刻,太平郡王的黄正央,尤为气势磅礴,丝毫不输虞万历和厉淳两人,嗤笑道:“不过是从那个废物手中,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一切不过是物归原主罢了!”

————

那个说死也不卖身的青楼少女,死了。

那晚一辆马车进入银鱼胡同巷,将随意卷在棉被里的冰凉尸体,随意丢弃在一座小院门口,还丢了一只钱袋,装着三四十两银子。

大概意思是说少女的命,就只值这个数。

尸体最先是被巡夜更夫现的,很快就整条巷子都给惊醒。

少女的爷爷,老人跪在尸体旁边,颤颤巍巍,伸出干枯的手掌,抚摸着孙女的脸庞,好像她只是睡了。

少女死后,一直无人问津的贫穷小巷,一下子车马喧沸,短短几天内,来了大官小官,有官服鲜亮的县衙主簿,也有趾高气昂的衙门胥吏,更有验尸的仵作,衙门里的人,很一心为民,说是让老人尽管报官,大胆喊冤,一定会为他和暴毙的少女主持公道,挑不出半点毛病。也来了许多混江湖的过江龙地头蛇,有在整个鎏京城南都算呼风唤雨的黑道巨擘,有地盘包括虎牙坊的大佬,只是双方都没有靠近那栋院子,只是或站着远观,或在附近酒楼饮酒。

本就看不惯银鱼胡同巷那帮年轻游侠的附近地痞,这些天就游荡小巷四周,徘徊不去,透露出很多言之凿凿的小道消息,说那少女有幸进入王侯高门,非但不低头做人小心行事,竟然胆敢见财起意,偷窃之时,给当值的打杂仆役撞了个正着,这也就罢了,还当场行凶,用一只官窑花瓶打伤了人,那人现如今还在病榻上躺着呢,等伤势痊愈了,说不得迟早要报官的,身边证人更是有好几位,少女偷窃不成反伤人,反抗之后被失手打死,就是这么一桩板上钉钉的铁案……

这些地痞流氓,临了大多不忘很是嫌弃地讥讽几句,说真晦气,那娘们真是个不识好歹的玩意儿,放着泼天的福分不享,非要白白吃这罪受,活该死了一干二净!

当初青楼小厮丢下的钱袋子,好像也给暂时充公了,说那是证物,只有等水落石出了,才能让刘老汉拿回去。

少女家里并无半点积蓄,她死后,还是小巷那些个同龄游侠,出的钱,帮忙置办的灵堂,姓宋的读书人和那些街坊邻居长辈们,则出力。

所有小巷百姓的那位新邻居,只知道姓黄的年轻女子,在少女死的前一天便不在银鱼胡同巷,等她回来后,就只能看到一具棺材了。

她好像不是特别愤怒,只是经常坐在灵柩附近的门槛上,呆。

要么就是搀扶老人偶尔出去晒晒太阳。

老人有一张躺椅,是少女在井水楼担任清倌挣到第一笔钱后,偷偷买的。老人拗不过少女的坚持,就没让她退还给商铺。

当时她笑着说,爷爷,就等着享福吧,这些都是小钱,咱们以后就不用太省着花钱了,肯定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今天老人躺在椅子上,今天不知为何,他的精气神特别好,都没用那位年轻女子搀扶,自个儿就走到了院子,一点都不像是旧病缠身的垂暮老人。

这些日子里,老人一次都没有嚷着世道不公,更没有让人帮忙送往衙门击鼓鸣冤。

所以到最后,老人其实谁也没有拖累,于是也就没有人觉得老家伙是老寿星吃砒-霜,因此暗处,有些躲在幕后的大人物,觉得这个姓刘的老家伙还是识趣的,这才没有得寸进尺。

这一天,老人转过头,望着那个年轻女子,轻声说道:“黄姑娘,这都是命啊,怪不得别人。你也别太伤心了,要怪也只能怪我,该死的没死,才害得小浅为了给我治病……”

说到这里,老人艰难笑了笑,“咱们啊,就当小浅早些投胎享福去了,只求老天爷下辈子再莫要让小浅,投胎到我这种人的家里,让小浅投个好人家,不敢奢望她做个大家门户里的千金小姐,最少也不要再吃苦了。”

她点了点头。

依稀记得曾经有位少女,念念叨叨,像一只吵闹的小麻雀,久而久之,让她有些厌烦,就出门躲清静去,去看那些飞来荡去的纸鸢,去听那些此起彼伏的鸽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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