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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岭头烤鱼

宝刀分号搬到了大乔旗下的地皮。这一天搬迁,喧喧扰扰,够闹腾的。宝刀白天跟在简来方身边发号施令、打起十二分精神,脑袋一沾枕头,就睡得如一只烤番薯:一动不动,倍儿香甜!

可是烤番薯是热乎乎的。而宝刀睡着了之后,一只手贴在脸边,一只手远远的伸出去。贴着脸的手还好,远远伸出去的那只手,就慢慢变冷了。

兼思早就发现这一点。作为一天到晚乱蹦的活力小女生,她的手和脚,真是冷得奇怪。

兼思不知道为什么,悟宁却知道。

这是因为她在娘胎里就受了伤损。

悟宁在武道上的造诣,比兼思高了太多。他甚至看出来,宝刀受的伤,是一种特殊的毒才能造成。这种特殊的毒,就悟宁所知,只有安城城君府里藏有。

结合已知线索,悟宁很容易猜测:宝刀还在娘胎里时,白顶天夫妻就得罪了当今城君洪逸。洪逸向怀孕的妇人下毒。宝刀的娘估计是因此送的命。

也就是说,兼思的父亲,杀了宝刀的母亲。

朱兼思就是仲少君洪缣。悟宁一听这化名,就猜出来了。朱者,红也,谐音为洪。缣者,丝兼也,谐音颠倒便是兼思。

悟宁在没有出家之前,与洪缣有交情。

出于这点交情,也出于对自幼中毒丧母的女孩子的同情,悟宁愿意关照宝刀。

月光下,将手指搭上这女孩子柔软的手腕,把自己内力传给她、帮助她恢复些热力。悟宁却有些搞不懂了:真的只是同情而已?

同情便是“怜”,由怜故生爱,由爱故生忧,由忧故生怖。

若要无忧怖,打从源头起,连情份都要斩断。

——然而,若是连这一点情份都没有,离忧离怖,绝尘索居,又有什么意义?

悟宁手指按在宝刀腕脉上,一丝热力,不绝如缕,传导过去。

他闻到香味。

不是月下桂子香,不是风吹荷叶香。是世俗的烟火香。

有人在烹煮什么东西?

很远很远,很淡很淡,依然很香很香。那烹者的不知何物,比猪羊清美,比虾蟹丰腴。

悟宁色变。

他收回手,一步步的走出去。

有个人在青神岭上烤鱼。

那人上身穿得很整齐,下身却穿着很短的棉纱裤子,赤着足。裤子是特意做得这么短,布料原来是深青色,现在已经发白了,上面还凝着盐花。

海边的人都习惯赤足。船板滑溜、海滨砂土则松软潮湿。赤足走路比穿鞋行走方便得多。只要你磨砺出两脚结实老茧,礁楞螺尖也奈何不了你。

总是海风吹、海水泡,海边人的衣料容易褪色。咸咸海水浸透了衣裳,再晾干,就会凝出盐花。

这个烤鱼的,就是从海边来的。

他烤的鱼,也是从海里带过来——比人还大两倍、却只有手掌那么扁的大怪鱼,他扛在肩上走啊走啊就走过来了。

走到青神岭,他左右看看,举起双掌,运转内力一吸,把旁边的枯叶断枝都吸了过来。

然后他拿出燧石,“嚓嚓”打着火,开始烤鱼,还把衣裳上的盐花刮下来,撒在鱼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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