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西蒙起身喊道:“女人和孩子都躲到里面去。唐恩,唐恩!你还愣着干什么?”
唐恩抽空偷瞄织萝缇琳一眼,少年油亮的青春痘在火光中闪闪发光,很坚决地说:“我在外面,我也会保护女人和孩子的。”
“该死!现在还不是你战斗的时候!”奥布里可没那么好的脾气,抓住唐恩的肩膀把他用力搡到后面。
“这个孩子……嗯,给他一把好的刀。”沈之默说:“几匹饿狼不值得大惊小怪,唐恩,记住你说的话,你要像个男人一样去保护家园。”
唐恩心里那腔热血蓦地沸腾起来,大声道:“撒加先生,我会的!”
奥布里颇不以为然,但也不能抗拒撒加的命令,在行囊里翻出一把白亮白亮的匕首套上鲨皮鞘递给他,说:“拿好了,这是我珍藏多年的盗贼之匕,叫做蜂鸣,切骨头像切面包一样简单,锋利无匹,绝对的杀人利器。你要好好保管,等到了伊利达城再还给我。”
唐恩满脸兴奋之色,好像终于娶上媳妇的积年老光棍,激动心情溢于言表,迫不及待拔出匕首就着火光端详。只见那匕首长约一尺,刀刃极薄,寒气逼人,被篝火的热气一逼,发出嗡嗡的震动响声。唐恩吃了一惊,叫道:“它在响!它真的是蜂鸣!好厉害!”
西蒙说:“奥布里,你把这么好的刀给他,他又不会弄刀,说不定孩子心性,倒伤了自己。”
唐恩爱不释手,连声道:“西蒙先生,请你相信我,绝对不会的!”
正说着,沈之默已经嗅到了一丝腥风,大约一百米外的草丛,亮点绿色荧光,想不到狼群来得如此之快,不愧有个“风”的名声。大自然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向是至理,镰刀风狼速度快,攻击性强,又是群居动物,有极高的协作性,在这处平原少有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