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回到西安的时候,张百官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小强已经回到七爷的身边,而林胖子则是留在西安逗乐子,这家伙来到西安,单独的在西安城晃悠了几天,硬是让这死胖子找到了许多乐子,发现这地是一块福地。
前几天林胖子出手了一件瓷器,赚了盆满钵满,少说得有好几万了。
林胖子这几天的心情不错,去医院看过张百官好几回。
张百官不在,店子就交给林胖子打理了,林胖子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刚接手,就在店门口挂了四个大字‘童叟无欺。’
这日林胖子正埋怨张百官没有经营的天分时候,忽然,从门外进来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林胖子识人无数,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这人长的贼头贼脑的,林胖子瞪大着眼睛看着来人,心里想,要是你小子敢在我面前耍花样,非要揍的连他娘的都不认识。
而且这家伙穿着一看就是穷的要命。
“喂,你要买什么?”林胖子没好气的说道。
来人看了林胖子一眼,没有回话。
林胖子差点怒了,那人才开口道:“看你也是个伙计吧!叫你们老板出来,这事情和你说不上话,”
“娘的,有话快说,有屁就放,胖爷没时间和你在这里瞎墨迹。”
来人还想说什么。
林胖子出声道:“这家店的老板就是老子,娘的,你小子一双眼睛长在屁股上了。”
来人有些尬尴,倒也不动怒。
林胖子耐心已经快用完了,就在这时候林胖子一双号称识宝无数的毒辣的眼睛,豁然亮堂起来。
“这...”林胖子刚伸出手来。
来人便得意的收了起来。
林胖子原本没好脸的脸突然瞬间像是三四月原野上绽开的野菊花一般灿烂的笑了起来,道:“兄弟,不是胖爷吹,这一条街的铺子,没有谁比我更规矩公道的。”
来人嗤之以鼻,道:“就怕你没这个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