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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破碎的证据链

002.破碎的证据链

大笑过后,法者鸩直接走到证据桌旁,一扫上面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大声道——

“控方的理论依据是这样的,因为我的当事人当天买了安眠药,被害人体内有安眠药,被害人体内有我当事人的精液,所以认定我当事人强奸致人死亡。”

检察官:“这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可是大了去了哟~~~!”

法者鸩背着双手,哈哈笑着说道:“先我要提出的一点就是,我的当事人和被害人之间其实是情侣关系。如果是情侣关系之间,两个大学生互相交换一下体液就被人说成强奸的话,那干脆让我们再回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去得了!”

检察官:“简直胡闹!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间根本就不是男女朋友这一点已经证明了!被害人的父母根本就不认识嫌疑人,而且被害人的朋友也都说完全不知道被害人有嫌疑人这么一个男朋友!只知道嫌疑人一直在厚颜无耻地追求被害人!”

法者鸩:“哈!简直就是笑话!试问现在的大学生有哪个谈了恋爱之后就要立刻死乞白赖地让自己的父母知道的?父母知不知道和事实上是不是男女朋友之间根本就完全没有关系!”

“再说了,朋友知道?或许现在的确有很多小情侣喜欢在微博微信之类的聊天软件上秀恩爱,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会。更何况对于被害人苏玲玲来说,她还有一个更加坚定的理由不能够让他人知道自己正在和一个富家大少谈恋爱!”

“我这里调查了一下被害人过往的生活状况,从小到大,嗯,真的是得到了不少的奖项呢~~~!不过在查看了这些奖项之后我却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如果苏小姐在某件事上十分得心应手,总是得一等奖的话,那么接下来的比赛她就会去继续参加。比如从小学一直到初中的书法比赛,总是一等奖。”

“但如果苏小姐一旦不是得到一等奖,哪怕第二名第三名也有资格参加晋级赛的情况下,她也会主动放弃,并且表示以学业为重。”

“这证明什么?这似乎能够证明被害人其实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烈,容不得自己有任何失败,同时还要努力在人前装成一副乖乖女,灰姑娘的好学生的模样!”

检察官:“反对!辩护律师在污蔑被害人的人格!”

法者鸩:“这是为了弄清被害人的性格以及她是否真的会是我当事人的女朋友!我会在接下来进行证明!这是关于此案定性的关键!”

法官思考了一下之后:“反对无效。”

检察官一咬牙,但法者鸩却是继续带着嘲讽的表情说道:“众所周知,被害人苏玲玲小姐一直以来都是保持着一个勤工俭学的贫苦大学生,但是却非常刻苦,学习非常优秀的外表形象。如果让外人知道苏小姐其实有这么一个大款男友的话结果会怎么样?这一点看看今天等在法院外面的那些记者应该就能知道了吧?”

“傍大款,绿茶婊,公交车……等等等等的污言秽语恐怕立刻就会粘上身吧?对于爱惜自己的名誉如同羽毛一般的苏小姐来说,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现在四周的风言风语压根就不管她是不是正常的恋爱,只要和富家子弟惹上关系,就一定会被冠上出卖肉体换钱的说法。也因此,难怪我的当事人在众人面前百般求爱,却始终吃了闭门羹的原因。”

检察官:“你这些根本就无凭无据!”

法者鸩:“我当然有证据,证据还不少!苏小姐长得真是漂亮呢~~~平日里一个勤工俭学的女孩子,整天素颜还能总是保持那么漂亮,那还真是辛苦啊。一点油污都没有,一点灰尘都不沾,总是能够充当学院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但是这样的话疑问就来了!女人要美,自身条件自然重要,但是化妆同样重要!所谓的素颜,其实也是指一种素颜妆的淡妆,并不代表不化妆!如果是勤工俭学的话当然不可能买得起什么好的化妆品,而苏玲玲小姐房间里面的那些化妆品的确都是廉价牌子但是!”

“但是,我在将那些瓶子里面的廉价化妆品拿去和一些国际知名的一线品牌化妆品进行化验的时候才现,在这廉价牌子下面竟然是装着国际一流名牌的贵重化妆品耶~~~!这是为什么呢?”

说到这里,年轻检察官终于忍耐不住,大声呵斥道:“你胡说八道!你是想毁掉被害人的名声吗?被害人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不可能?因为人死了,所以这个人就没有缺点了?因为人死了,所以死人的伤疤就不允许其他人揭了?因为死者为大,所以哪怕是再杀一个人,也要维护死人的声誉?”

法者鸩走回自己的座位,拿出厚厚的一叠报告举起,说道:“这些报告都是那些化妆品的化验报告,无一例外全都是国际知名品牌。我想苏父苏母应该买不起这些好牌子的吧?那么我想要询问我的当事人,你如果送被害人化妆品的话,被害人也是全都退还给你吗?”

旁边的常彦卿似乎得到了救星似得,连忙点头道:“不是不是的!她有的时候会退还一部分,有的时候退还很少。如果我私下给的话,她大部分时候都会收下。不过有的时候也会全部退还……”

“全部退还是因为旧的还没用完,新的当然不需要了!再反复装瓶很麻烦的嘛。”

法者鸩似乎一点也不想听这个强奸犯说更多话,再次微笑面对法官,说道——

“由此可知,至少苏玲玲小姐对于我的当事人并非是全盘拒绝的。这也从侧面证实了在私底下,其实被害人也是愿意和我的当事人交往的。他们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互相交换体液这种事情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如果因此而说我的当事人强奸致人死亡?简直就是对法律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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