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律政奶爸 > 第49章 049.法律所不承认的订婚

第49章 049.法律所不承认的订婚

“反对!”

不过,另外一个人喊反对倒是喊得很勤快。

判无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急急忙忙地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后说道:“反对!尊敬的法官,这段录音中的内容并不能证明我的委托人是答应了对方的求婚!对方的话语中虽然带有‘结婚’两字,但是结婚只是这段话中的附语,其实起诉方当时的真正意思还是要以与我的当事人交往为目的,而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更何况其父母也仅仅表示可以结婚,并没有正式说订婚!”

法者鸩冷哼一声:“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我的委托人为什么要说出来?而我的委托人已经把话说的那么明显了,被告人自己也已经答应了,这段话完完全全可以认定为被告方同意了我的当事人的求婚,并且答应在答应求婚到领取结婚证的这段期间内进行交往。所以,我的当事人在此期间内交予被告方的大额金钱完全可以认定为是礼金!”

终于,判无用被逼的额头上冷汗直冒。他拿出手帕擦了擦自己的额头,拿着文件的手也有些颤抖起来。

说实话,蜜律其实还挺有些可怜这个律师的。连续两次竟然都和那个毒液律师撞上,恐怕对身心都是一种难以想象的折磨吧。

“可是……法官,如果这样就算是求婚的话,那么所谓的订婚未免也太过儿戏了吧?所以,这种订婚理当不被法庭所承认,理当……”

“反对!”

法者鸩背着双手,一脸笑容地从起诉方的席位中走出,来到被告方的座位前,微笑。笑的,有些渗人。

“敢问被告方辩护律师,您是否精通我国的《婚姻法》制度?”

判无用一愣,但很快,就算是一个再怎么被欺负的律师,现在也终于是被法者鸩这种态度给惹火了。

“我当然知道判律师很精通《婚姻法》啦!这一点毫无疑问!”

不过,在等到判无用说话之前,法者鸩就已经自顾自地接过话茬,继续说道——

“敢问被告律师,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没有任何地方确定了对订婚的规则?”

瞬间,判无用随之哑然。

法者鸩转过身,冲着法官,笑着说道:“没有错,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写着,结婚,是以在有关部门登记作为唯一成立条件。我国虽然各个地区都还保留着订婚的习俗,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上,却是并不承认订婚这一概念。”

“所以,我要询问对方律师,既然订婚这一概念并不被我国法律所承认,那么请问,到底要执行怎样的行为,双方之间才算是订婚了呢?因为按照对方律师的逻辑,只有在执行了一定的,规范的,有着某种明确规则,并且普遍适用的规则之后,才算是订婚,之后交付的金额才算是彩礼。那么,对方辩护人能够出示这样的规则吗?”

判无用歪着嘴巴,抽搐着,却是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