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鸩抬起手指:“好!既然你说到了指纹和凶器,那么我现在就来好好地讨论一下凶器的问题!”
“根据刚才小遥的证言我们可以知道,被害人先攻击了凶手,然后凶手反击,也就是用铁锤击打了她的下巴,将她的下半张脸全都砸掉,然后再用刀刺杀了被害人。”
“这样的话,我们看看现场的案件情况。先!作为凶器之一的尖刀是存在于厨房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而作为另外一把凶器的铁锤,则是在火炉旁边的壁橱的工具箱之中。”
“那么现在,贾检察官,请想象一下,想象一个凶手。这个凶手在进入一栋别墅之后,突然兴起想要杀掉那个在别墅中待着的女性。这样的话,他做了什么呢?”
“先,这个凶手既然想要杀人,那么他就前往了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出来。可是在拿好菜刀之后,他却觉得光有一把菜刀可能还不足够杀人,所以他就离开厨房,走到壁炉旁边的壁橱中,在这个他完全不熟悉的壁橱中找出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工具箱,然后从这个工具箱之中找出一把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的铁锤。”
“等到拿好这两样武器之后,他保持着握着锤子和尖刀的动作,让被害人来攻击他一下,然后再对被害人进行攻击,杀了他。”
法者鸩摊开手,笑道:“这种杀人手法未免也太过繁琐了吧?尤其是一个人在拿到尖刀之后,为什么还要去拿锤子?这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突然,贾公正就像是找到了什么突破口一样,立刻说道:“反对!辩护律师是在特地复杂化此次案件的行凶过程!很可能是嫌疑人先在壁橱中找出铁锤之后,突然受到被害人的攻击。嫌疑人后脑遭遇到的攻击就是明证!然后,嫌疑人反击中将被害人的下巴打飞,在被害人受伤倒退之后,嫌疑人觉得一不做二不休,就去厨房拿了尖刀过来,再刺死了对方!”
“那我现在就来否定你这个可能性!”
法者鸩毫不留情地喊出反对,同时出示了一张现场的照片,照片上呈现出来的是地毯上的两块血迹——
“这两块血迹是在犯罪现场拍摄到来的,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上面有锤子和菜刀痕迹形状的血斑。由此可以判断,这把锤子和菜刀应该都曾经摆放在地上,并且相隔一米的距离。而且根据其摆放在地上的姿态,并且上面有我的委托人左右手指纹的状况来看,应该是锤子和尖刀被我的委托人同时拿着的吧。”
“但是根据公诉方的说法,那么我的委托人在用这把铁锤砸碎死者的下巴之后,就跑进厨房找了一把菜刀,然后再一刀刺死被害人。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凶手冲进厨房时他的手中却是拿着刚刚用来行凶的铁锤!”
“作为一个杀人凶手,他难道就一点都不害怕现场被人现吗?要知道,案之后的那一个瞬间,可是有一个摄影师在外面拍了一张照片。在这个夜晚光线昏暗的地方,照片很明显是使用了闪光灯。他就一点都不害怕会有警察来,或是被害人逃走吗?非要冲进厨房寻找一把不知道摆在哪里的菜刀,再回来刺杀对方才善罢甘休?他就不嫌麻烦吗?直接拿锤子砸对方脑袋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