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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回 郡县之事

如何算得上治理有方?

街市井然有序,百姓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在辖下郡县内野无遗贤等,做到这些或许称得上能吏,但在陈翎看来,仅仅做到这些是不够的,其中缺少最为重要一项,那就是国富民强。

何谓国富民强?

桓宽所编撰《盐铁论》中言道:“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

武帝时期为了掌握全国经济命脉,从经济上加强中央集权,抗御匈奴的军事侵扰,打击地方割据势力,推行了以桑弘羊为主所制定的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及均输、平准、统一铸币等一系列重大财经政策。

昭帝始元六年二月,汉庭从全国各地召集贤良文学六十余人到京城长安,与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的官吏共同讨论民生疾苦问题,史称为“盐铁会议”。

在此次廷议上,贤良文学全面抨击了武帝时制定的政治、经济政策。

在经济方面要求“罢盐铁、酒榷、均输”。

他们秉持儒家思想,讲道德,说仁义,反对“言利”,认为实行盐铁等官营政策是“与民争利”,违背了古代圣贤“贵德而贱利,重义而轻财”的信条,败坏了古代淳朴的社会风尚,引诱人民走“背义而趋利”的道路。

他们提出了战国以来法家的重本抑末说,认为官营工商业“非治国之本务”,主张“进本退末,广利农业”,指责官府经营工商业是“与商贾争市利”。

贤良文学还提出“外不障海泽以便民用,内不禁刀币以通民施”的放任主张。他们的重本抑末说,实际上是要抑官营产业,为私人争取利益,是争权夺利的一种表现。

而御史大夫桑弘羊,则认为它“有益于国,无害于人”,既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佐助边费”,又有展农业生产,“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的作用,因而决不可废止。

桑弘羊接受了范蠡、白圭的重商思想和国家经营工商业的思想,他主张“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农商交易,以利本末”。

他认为工商业应该由政府控制,展官营工商业。这样既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又可以“排富商大贾”,抑制他们的兼并掠夺,有利于“使民务本,不营于末”,有利于“建本抑末”。

廷议结果就是,废除了全国的酒类专卖和关内铁官。

废除了全国的酒类专卖和关内铁官,汉庭也就只剩下各地郡县税收来源。

在没有了这部分赋税之后,汉家天子逐渐开始重用宦官卖官鬻爵,加上郡府官吏贪渎无忌,百姓民不聊生,慢慢从上没路。

以史为鉴,如何不重蹈覆辙,陈翎以为只有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该归主公所有的,那就必须归吕布所有!

主公吕布将来夺取天下之后,如何安排后人承继,在现在陈翎看来,不必操那心思,水到渠成,顺其自然就行了。

秦号称要承绵万万世,可是直接卒在二世身上,实在令人蹉跎笑。这世间有太多不合理之处,有太多不可操控之事,在陈翎心中,遗下一个相对较好的基业留待后人,那就成了。

随即陈翎令治下郡县境内的所有商人,向当地官府报备,无论是行商还是市街交易,须向官府交纳一定数额的钱币,充作官办税收。

也就是说,随着陈翎此令告示出去,翼州治下所有的商人,只要有官府核准,那都可算官方商业交易,不能再视作私人商贩,是依附于吕布一势侧的官商。

官商勾结向来为人所深恶痛绝,如何防止此一现象的出现,陈翎以为仅凭完善各项惩处刑罚尚不足够,还需加上另外一项。

自高祖斩蛇起义,统一天下,建立大汉以来,举荐制成为选拔人才的唯一规章。

举荐这一选官制度,包括察举、天子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私人荐举、考试、任子、纳赀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交互使用。

举荐这一制度是有个演变的过程的,汉初,官吏的来源主要有两个:

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

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

郎官多出自“任子”或“赀选”,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因此,武帝即位后,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在除沿用上述制度外,颁行了一套新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高祖十一年二月,高祖下诏求贤,要求郡守劝勉贤士应诏,并书其行状、仪容、年纪,以待擢用;郡守若遗贤不举则免官。

文帝二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元封四年,武帝又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自此,每年州举“秀才”,郡举“孝廉”,历代沿袭,成为固定的选士制度。

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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