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澈揽辔徐行,说道:“是啊,我也这么想的,所以才决定暂时不动他们,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再动雷霆之击,将之一网打尽,为百姓除害。”
“证据收集够了么?”
“收集到了一些,但还不足以将其族诛。”
荀攸也学过律法,他掐指计算,说道:“族诛乃最重之刑,够资格动用此刑的罪行不多,也只有‘逆节绝理’一罪了。”
“逆节绝理”的行为,包括的范围很广,有政治方面的,比如:“谋反叛逆”、“诋毁先帝”、“诽谤政治”、“执左道以乱政”等;有人伦方面的,比如“弟与后母乱,共杀兄,知而不举”、“杀不辜一家三人”等。
“并且不道之罪也并非全是族诛。够上族诛的也就谋反、左道几类。”荀攸沉吟道。
周涌接过话茬道:“季氏乡里豪强,胆子再大也不会谋反。剩下的左道?也难。……,皓粼,恐怕你很难将其族诛啊。”
周澈也知道很难---其实以他现在搜集到的这些证据而言,虽还不够将其族诛,但杀个十人八人、抓个二三十人却也足够了。但是,根据探查的结果,季氏全族共有近百人,只杀个十人、八人,抓个二三十人远远达不到他“斩草除根”的目标。——他可不想给自家留个隐患,所以,这几天他也在一直地仔细考虑此事。此时他也不隐瞒,坦诚地说道:“我也知难以找到。……,不过,‘难以找到’和‘不去做’却是两回事儿。”
荀攸手扶车轼,品味了会儿他这句话的意思,目光灼灼,盯住他,问道:“你此话何意?”
“我有个想法,只是不知可行与否。”
“说来听听。”
“我欲先拿下他家的一两个宾客,作为突破口。”
“噢?”
周澈从容地说道:“捕入狱中,严刑拷打。三木之下,必有所得。”
关于周澈为什么会有这么个想法,因为他想起后世明朝一个故事:明代嘉靖年间,朝臣们为了除掉大奸臣严嵩,就使用了“小人伎俩”和“不正当手段”,办法是诬陷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谋反,而且是勾结倭寇。问题是事实是严嵩的儿子没有勾结倭寇背叛祖国。
不过御史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也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
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然而并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这事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但没有办法。不这样,严嵩一伙就除不掉。因为对方过于强大,毕竟严嵩执政20年。要防止恶,竟然只能用恶的办法。
虽然有人会问:奸臣就可以冤枉么?坏人就该冤死么?
罢免(后来又抄家)严嵩,处死严世蕃,固然是实现了“实质正义”,然而这种正义如果要靠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那就只能叫做“荒唐的正义”。
周澈也是被逼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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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攸默然。